「在平淡的歲月中,堅持所認定的生活方式;在平庸的角色裡,散發著獨特而可愛的氣味;在無人注目的旅途上,靜靜地讓別人活得輕省。這就是『生命』。懂得內疚,勇於認錯;自覺虧欠,心中有愧;甘被置於狹缝,默然自我制約;擁抱一己的限制,熱愛生命的束縛。這就是『生命的內涵』。」以上節錄自二零一五年度,香港中文大學,崇基學院院長陳偉光開學禮的演詞。陳院長說:「我的願望是,每一個來到大學這一站的年青人,都願意開展這一種生命的旅程;每一個崇基的同學,都懂得羡慕這一種生命的內涵。」對於土生土長的香港人來說,他的話可以說是我們這一代同齡人的心聲。比方,如何可「在無人注目的旅途上,靜靜地讓別人活得輕省?」在今天已經撕裂的香港社會。可以說是反其道而行。更有那麽一小撮人,偏偏我行我素,不但不讓別人活得輕省,而且事事挑剔。更有一些激進份子辯稱這種行為才是生命的內涵。當前香港社會的反智行為,認為參與會議的代表,可以不遵守保密原則,透過媒體公開會議內容,個別擁有律師資格的議員,竟然認為這是一種高風亮節的行為。這些擁有多年從事法律工作經驗的人,他們能不清楚「保密」在法律所佔的位置?為了甚麽,可以如此丢棄這個法律專業的核心原素?prof_t_chiu@yahoo.com述法樓随筆趙佐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