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悲

自由真的好像無所不能一樣,只要假自由之名做事,似乎都可以為所欲為。

以近日政壇上鬧得沸沸揚揚,是否承認同性戀人可以結婚,法律上成為合法的終生伴侶為例。那些積極爭取同性戀婚盟合法化的人,不斷強調:一個人的「性」取向完全是個人的事,並且絕對是個人的自由!

他們在這兩個前提之下,各自演繹對這方面的看法。至於這樣那樣的理由,是否似是而非?除了可以籠統地以見仁見智來總結,從而平息社會上的紛爭?

一直以來,一夫一妻,男女結合,早已成為這個社會的家庭制度。婚姻、家庭、以至承繼等等,都是確立傳統社會制度的基礎!也是主流社會反對同性戀合法化的理據所在。

當下大家都看到了爭取同性戀合法化的團體,已經更進一步,藉著婚盟來確認他們在社會上建立的另類社會制度,進一步撕裂早已是矛盾重重不斷的社會。

自從美國最高法院同意同性戀合法化以來,澳洲政壇上的機會主義者,以不甘後人的姿態,跑出前台為同性戀者爭取所謂平等的待遇。要是沒有這些政客,也許這個同性戀婚盟合法化浪潮,不會透過「自由、平等」這四個字,乘風破浪,達到了今天法律上的果效。

目前反對同性戀的被塑造成為頑固的宗教份子,因此才會反對自由、平等這個基本人權,這個普世價值。歪理成為真理指日可待!真的可悲。

述法樓隨筆

趙佐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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