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民主的雙重標準》

上周末,筆者在本欄與讀友們交流自己對「普世價值]的看法。期間香港媒體報道了某民主派大老接受電臺訪問,其人被問到對美國總統奧巴馬在記者招待會上告訴公眾:「要有絶對安全,便没有絶對的私隱]怎樣看時,他没有反應過來。

主持人再問他,前中情局僱員施諾登在港,透過英國《衛報》揭露美國政府竊聽世界各國的私人通訊内容,其中也包括香港的私人通訊。美國是否講一套,做一套?(註:大意如此)。這位先生竟然迴避問題,問非所答地說:「我相信中國也這樣做!

他的相信雖然有他的自由,但是對這個不時奉美式民主為世界先驅的先生而言,他的言行,能不令人側目?他是否言行一致地告訴大家;一個另類的民主標準?美式民主真的「美得很」!

這個標準是否與外國的月亮特別圓有關?也許都是大家茶餘飯後的話題,不必深究是非對錯。反正,最近一個美國民調結果告訴大家,美國有百分之五十一以上的被訪者認同政府在「反恐」的大前提下,可以透過各大通訊網絡的樞紐,有約定俗成的權力,竊聽大家的隱私。他們認為政府的行為情有可原,與是否合法無關。即使與法律要是有關的話,法律也應該網開一面!如此這般的民主的雙重標準,還有甚麽是如假包換的普世價值?

述法樓隨筆

趙佐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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